关于新版网上商城商品库建设及原商城电商迁移进驻的公告

 新闻资讯     |      2022-11-01 08:27:14

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升级重构计划,新版网上商城拟于近期上线试运行为做好上线运行准备工作,现将新版网上商城商品库商品信息维护、原网上商城电商迁移进驻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品库商品信息维护

商品库是网上商城基础信息库之一,由商品生产厂商(制造商)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管理暂行规范试行)详见“政策规范”栏目,网址www.wssc.hngp.gov.cn,下同进行品牌、品目、商品型号等信息录入及维护,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基本步骤如下:

(一)登录。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界面,厂商(制造商)可通过CA或账号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点击网上商城→电子商城(新)”模块进入新版网上商城。

(二)申请厂商协议。厂商通过网上商城“协议管理”模块新增厂商协议,创建对应的品牌和品目。申请厂商协议所需材料详见“政策规范”栏目《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货物类厂商、经销商入驻协议申请提交材料及核验暂行标准(试行)》。

(三)管理商品。新增厂商协议申请通过后,厂商通过网上商城“我的商品”模块新增商品。

二、原网上商城电商迁移

原有网上商城已入驻电商(包括省财政厅和各市县财政部门征集的电商),按照统一模式整体迁移到新版网上商城,不再通过数据接口交换。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基本步骤如下:

(一)登录。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界面,通过CA或账号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点击网上商城→电子商城(新)”模块进入新版网上商城。

(二)申请经销商协议。通过网上商城“协议管理”模块新增经销商协议,创建要销售的品牌和品目,建立与厂商上架商品的映射关系;添加配送范围,选择服务区域。申请经销商协议所需材料详见“政策规范”栏目《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货物类厂商、经销商入驻协议申请提交材料及核验暂行标准(试行)》。

(三)管理商品。新增经销商协议通过后,经销商通过网上商城“我的商品”模块查找已添加品牌品目下的可代理商品,添加到在售商品。通过“我的在售商品”模块,对未上架商品进行报价/修改报价,为后期销售做准备。

三、其他事项

(一)新版网上商城商品库商品信息维护、原网上商城电商迁移进驻工作于111日开始,请厂商(制造商)、原网上商城电商抓紧时间登录新 版商城录入相关信息。

(二)为确保平稳运行,新版网上商城首先在一定区域内进行试点(试点事项另行通知),试点结束后将开展新的经销商征集入驻工作。

(三)新版网上商城正式上线运行后,原有网上商城将适时停止运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试运行期间,各厂商经销商等对上述内容涉及的各类运行规范和系统建设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henancgc@126.com向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反馈。

受疫情影响,网上商城客服电话暂时无法使用,如有问题,可咨询“在线客服”。


 

附件:原网上商城已入驻电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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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河南省政府采购网